各党(工)委、党组,直属总支、支部,区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阎良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推进计划表
2.职权目录
3.单位廉政风险登记表
4.内设部门廉政风险登记表
5.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
6.廉政风险汇总表
中共西安市阎良区委
2012年8月27日
阎良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纪发〔2012〕13号)精神,在总结全区廉政风险点和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基础上,结合我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倡廉工作方针,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我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反腐倡廉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实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先,推进反腐倡廉关口前移,关心和爱护党员干部,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持改革创新、系统治理,用创新的精神、系统的思维、科学的方法,积极探索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新举措、新途径;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结合各自实际和特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方法和步骤,积极稳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三)目标要求。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2012年8月全面推开,通过2-3年的努力,基本建成覆盖全区各领域和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网络,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顺畅,制度配套完善、执行有力,预防腐败成效明显提高,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实施范围
全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扎实有序进行,成立阎良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凤萍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吕新海同志担任,成员为全区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双管单位及市属驻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办公室主任由区纪委副书记高景同志担任。各部门、单位都要成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承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负责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上报、考核、总结、调整等工作。
四、方法步骤和主要内容
在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查找廉政风险、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实施有效监督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第一阶段:依法规范职权,摸清权力底数(即日起至11月29日)
1.梳理权力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和机构“三定”方案,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和“谁行使、谁清理”的要求,对本单位、内设部门和岗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明确权力设置依据、运行界限和职责要求。一是全面清理和明确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行政机关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从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等方面,对本单位现有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清理明确。二是清理、规范单位内部管理职权,主要是干部人事权、财务管理权等。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职权。各单位清理明确的职权,要在单位党组织审定后,报区纪委备案(有基层单位的部门,各基层单位的资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2.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摸清权力底数,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在此基础上,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监督有力”的要求,针对每一项职权,优化运行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外行使的职权要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内部职权要明确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程序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流程图;内容发生变更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调整修订职权目录和流程图。
第二阶段:排查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2012年11月30日至2013年3月28日)
采取自己查找、群众评议、案例分析和组织审定等方法,认真排查梳理在思想道德、权力行使、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等级,落实管理责任。
1.查找廉政风险。一是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重点查找自身在决策决断、权力行使、思想道德等方面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廉政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中层岗位人员要根据职责定位,认真查找个人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和业务处置权、内部管理权、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一般岗位人员要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认真查找个人在业务处置、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经所在内设部门负责人评审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由单位党组织确定。二是查找单位内设部门廉政风险。单位内设部门要对照职责职权情况,查找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内设部门廉政风险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单位党组织确定。三是查找单位廉政风险。各单位根据职能设置、职责定位等情况,着重查找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等方面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单位和领导班子廉政风险要在单位党组织审定后,报区纪委备案(有基层单位的部门,各基层单位的资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2.确定风险等级。要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定廉政风险。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主要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涉及人、财、物管理等权力较大、有自由裁量权的岗位,以及机关各部门和岗位存在的共性问题。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主要涉及不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的岗位。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造成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单位或岗位内部,通过一定手段很快能解决的风险,主要涉及没有人、财、物等权力、工作内容较公开透明的岗位。
3.实施分级管理。对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高等级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管理和负责,纪检监察机关予以监督;中等级风险由单位分管领导管理和负责;低等级风险由单位内设部门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
第三阶段: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2013年3月29日至6月27日)
围绕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和确定的风险等级,制定“一对一”的防控措施,特别是要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的有效办法,规范权力行使;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通过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1.个人岗位风险防控。针对岗位层面风险,由岗位责任人结合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和岗位职责的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行为规范和廉政规定,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作出廉政承诺,广泛接受监督。
2.内设部门风险防控。针对部门层面风险,要围绕决策和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关键环节,制定和完善具体的防控措施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廉政风险的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的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
3.单位风险防控。针对单位层面的风险,重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管理机制,特别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涉及人、财、物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管理机制制度。建立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科学配置权力,加强流程控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着力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第四阶段:强化监督制约,推进权力公开(2013年6月28日至8月29日)
1.强化权力公开。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办事指南、公开栏、新闻媒体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单位内网和公开栏等途径,公开内部职权行使、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干部任用、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要加大公开力度。
2.强化科技防控。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利用电子政务设施,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将廉政风险和公共资源配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范围,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
3.强化监督制约。单位内设部门之间要强化程序制约,对执法办案实行办案、审案、定案分离制,对收费、征收实行定费、缴费等分开制;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横向制约,建立健全联合协商、联合审批、联合监管、联合查处等机制。同时,要发挥监督作用,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协、司法以及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权力规范、有序进行。
第五阶段:加强动态管理,构建长效机制(2013年8月30日至10月31日)
1.建立风险监测机制。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核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建立预警纠错机制。通过廉政风险监测机制,对已发现的廉政风险,及时向有关单位或岗位个人发出预警信号,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
3.建立优化修正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新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调整、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有关职责权限的变更、防控措施落实的效果以及反腐倡廉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
(二)广泛宣传,强化教育。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通过召开动员会议、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克服畏难和抵触情绪,增强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专栏等载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浓厚氛围,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及时总结宣传各单位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着力防范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廉政风险。要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流程,与加强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各种形式公开、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三问三解”活动以及“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不断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要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质量、效果的评估考核,把廉政风险防控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惩防体系建设检查之中,全面系统地检查考核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通过学习教育,深化认识,让干部不想违法违纪;通过完善制度,建立防控机制,让干部不能违法违纪;通过考核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让干部不敢违法违纪。要加强监督问责,对制度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的,及时指出,责成整改;对廉政风险查找不认真,防控不积极,导致单位和岗位人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按照《阎良区问责问效办法(暂行)》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下载:1.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推进计划表
2.职权目录
3.单位廉政风险登记表
4.内设部门廉政风险登记表
5.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
6.廉政风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