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26     来源: 【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强化警示教育,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新兴街道万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金娟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1年1月,新兴街道万南村违规向2020年“七人普”普查员发放补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3年5月,万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金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万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军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收缴。

2.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管办负责人李勋违规接受宴请的问题。2020年10月,李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要求,违规接受其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22年11月14日,李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新兴街道井家村仁合组原组长郭陇违规收受他人财物的问题。郭陇在担任新兴街道办井家村仁合组组长期间,利用管理基层组织公共事务职权的便利,违规收受辖区内某企业法定代表人丁某财物共计2230元,违反廉洁要求。因郭陇不再担任村组干部,目前非监察对象,根据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上述案例,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花样翻新搞“四风”。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驰而不息抓紧抓实作风建设,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惩治力度,严肃查处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促全区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