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纠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强化警示震慑,现将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阎良区关山街道付马村党支部书记付晚利违规收取庄基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003年至2015年期间,付晚利违规收取群众庄基地费,加重群众负担,收取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信号塔占地租赁费,以小金库形式进行管理,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2020年11月,付晚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阎良区北屯街道办干部及村干部在补发失地群众生活保障金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014年,北屯街道办事处向靳家村川南组失地群众补发2013年度生活保障金时漏发2013年秋粮补偿共计8万余元。北屯街道办村镇建设助理员代军政受到警告处分,拆迁二部工作人员张珅,靳家村委会原主任何全太,靳家村村委会原委员、报账员赵广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