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西安市阎良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9-10-25     来源: 【打印】【关闭】

中国共产党西安市阎良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安市阎良区监察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主管全区纪检监察工作。

2.负责查办腐败案件有关工作。

3.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

4.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5.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6.负责全区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

7.负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计划、方案,汇总巡察工作情况;负责区委巡察组开展巡察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具体落实和督促办理;负责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

9.承办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纪委监委现有内设机构11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和案件审理室。区纪委监委向全区7个街道派出纪工委,向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7个纪检组。

区委巡察办是区委的工作部门,设在区纪委。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区纪委监委(含区委巡察办)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预算为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区纪委监委(含派驻纪检组、区委巡察办)行政编制57名,实有人员43人,其中行政38人、事业5离退休人员0人。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区纪委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主业主责,勇于担当作为,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政治建设全面加强

不断用新思想武装头脑。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区纪委采取常委会专题学、处级领导重点学、全体干部集中学等形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进一步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大调研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一线,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形成调研报告11份,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工作主线,召开区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点评座谈会,推动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在阎良落地见效。

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区委对肃清魏民洲等流毒影响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区纪委积极跟进、主动作为,对魏民洲作序作记的图书资料全面排查清理,组织200余名党员干部代表参观全市肃清魏民洲等流毒影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成效展。扎实推进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协助区委制定整改措施96条,成立3个专项督导检查组,督促全区7个镇街和20个牵头部门按时限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区委常委会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全区358个党组织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区纪委常委会建立监督责任清单,明晰6个方面32项监督内容;召开区管主要领导干部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大会,部分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向大会作述廉报告。制定阎良区《党风廉政建设在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的打分依据》,坚持季度考核、半年考评,严格责任追究,对履职不到位、推动工作不力的7个党组织,23名责任人实施追责,以考核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教训,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持续强化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精神,协助区委制定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教训、彻底肃清魏民洲等流毒和恶劣影响、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督促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加强对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全力支持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区纪检监察系统选派25名业务骨干,持续三个多月全力参与秦岭北麓专项整治工作。全区9811名公职人员自查和填报了个人及其亲属持有秦岭北麓房屋情况。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集中统一的监督体系初步建立

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21日,区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提名,任命了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及委员,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2018年,区监委立案18件,依法使用留置措施7人次。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实行派驻(派出)机构向区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制度,对派驻(派出)机构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全区派驻(派出)机构立案81件,结案74件。推进纪法衔接,完善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修订完善《阎良区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进一步提升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深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

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区委坚决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4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工作。修订《阎良区巡察工作手册》,完善《阎良区巡察工作流程》《阎良区巡察整改工作规范》等制度,巡察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开展常规巡察3轮,巡察单位16家;开展扶贫领域、村“两委”换届及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实施了教育领域区县交叉巡察。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逐条进行分解,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确保整改有迹可循。建立压茬督查机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再反馈,要求其再整改、再落实、再报告。认真梳理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典型案例,印发《关于十一届区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通报》,督促全区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对照问题自查自纠,扩大巡察成效。

(五)强化监督首要职责,监督效能显著提升

突出政治监督。聚焦“七个有之”,切实加强对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自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对94名拟提拔重用处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廉政谈话,为29家单位、1991人次出具党风廉政意见。

强化日常监督。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精准扶贫、“两委”换届、重点项目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和污水治理、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进行了26轮次检查通过提醒批评和追责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开展“先进典型月月学,反面警钟月月敲”“强化忠诚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坚决打赢秦岭保卫战”等教育活动,组织全区党员干部签订入学招生和铁腕治霾工作不说情不打招呼不批条子《承诺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其中第一种形态218人次,第二种形态98人次,分别占66.7%30%,监督执纪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六)深化标本兼治,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严格贯彻落实监察体制改革新变化、新要求,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归口统一管理,扎实开展信访举报大起底和重复件专项整治活动,积极主动预防化解重复访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三进三查”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查政策落实、查资金账目、查民声民怨,查处“微腐败”问85件,党纪政务处分96人,组织处理15人。

紧盯“三类人”,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干部,紧盯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选人用人等领域监督查处。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尊重客观事实,确保办案质量。全年受理信访举报235件,处置问题线索219件次,立案128件,结案10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9人,移送司法3人,依法追缴暂扣120余万元。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报违纪违规问题320427人次认真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集中清理整改公职人员“带薪羁押”“党员带薪服刑”问题,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七)扎实推进“五个专项工作”,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重要节点,持续推进3+2专项治理,严查“一桌餐”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

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严查“三类问题”。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与公、检、法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9件,党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4人。

助力脱贫攻坚。坚持“一竿子插到底”,采取随机抽查、“点穴式”暗访、“追踪式”核查等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村组全面排查问题线索,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2件,党纪政务处分12人。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制定《贯彻落实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问责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联合相关部门对省市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对《每日聚焦》《聚焦时刻》等媒体曝光的生态环境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查处问题19件,党纪政务处分19人。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关于服务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开展企业家遵纪守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举办企业家遵纪守法宣传教育讲座,与驻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公职人员和企业家强化法律法规意识。

(八)打造纪检监察铁军,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区纪委全年召开常委会议23次,研究重大事项85项。从“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等活动,严格落实干部实绩档案及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提升履职能力。深入开展“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教授授课;选派23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等各类培训,依托“阎良纪检工作微信群”“党小组微信群”等“微”平台交流思想、研讨工作,全方位、多渠道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从严管理队伍。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的有效措施,对管理体制、干部任免、请销假报备等规定进行重申。深入开展“五查五看五争当,锻造纪检铁军”专项教育活动,找准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措施,扎实整改。严格落实《西安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言行,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11.09万元,较上年增加75.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指定管辖案件增多,办案经费增加。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88.09万元,比上年增加52.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指定管辖案件增多,办案经费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811.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11.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88.0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45.73万元,占总支出的81.9%,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572.56万元和公用经费73.17万元。

2)项目支出142.36万元,占总支出的18.1%,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4.48万元、中央巡视37.88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811.09万元,比上年增加75.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指定管辖案件增多,办案经费增加。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788.09万元,比上年增加52.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指定管辖案件增多,办案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并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8.0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8.0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20.81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事业运行24.92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的运行支出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4.4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的其他运行支出等中央巡视37.88万元,主要反映巡察工作费用支出等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8.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2.56万元,公用经费73.1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2018“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23万元,占“三公”经费10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18万元,增加9%,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持平。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4.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2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指定管辖案件增多,办案用车增加。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10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培训和邀请领导专家授课培训支出,较2017增加4.1万元,上升68%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上级组织和自办培训频次增加,参训人次增多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1.1万元,主要是区纪委全会会议支出,较2017增加0.1万元,上升10%,原因为会议场地使用费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4.48万元,中央巡视37.88万元,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2.3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的100%。

七、2018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1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73.1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同口径增加0.91万元,上升1.4%,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后,人员数量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封面

2.目录

3.部门收支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1.政府采购情况表

  2目录.XLS 3部门收支总表.xls 4部门收入总表.xls 5部门支出总表.xls 6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xls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xls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xls  10部门政府性基金收支表.xls 11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