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纪委通报1起问责案例

    发布时间:2021-02-01     来源: 阎良区纪委监委 【打印】【关闭】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振兴中队工作人员安红义落实辖区餐饮类油烟管控工作职责不到位,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未能督促及时整改,导致督导组检查振兴辖区时发现企业存在油烟净化设施排烟管道破损、密闭不严,净化设施虚设的问题。2021年1月,安红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