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纪委通报2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9-29     来源: 【打印】【关闭】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节日病”,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现就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振兴卫生院原副院长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3月,振兴卫生院在没有相关政策依据的前提下,向副院长、科室负责人发放职务补贴共4.49万元。2020年4月7日,振兴卫生院原副院长白云受到警告处分。

2.关山镇卫生院康桥分院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3月,关山镇卫生院康桥分院在没有相关政策依据的前提下,向干部职工发放岗位津贴共计9.65万元;使用公款购买香烟进行公款接待。2020年4月7日,康桥分院副院长李丰收受到警告处分。

以上案件再次警醒我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绷紧纪律之弦,切实做到自警、自醒、自重。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为契机,认真开展“四个查一查”,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既要带头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又要负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抓严班子、带好队伍,树立新风正气。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对发现的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为全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