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群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根据中央及省市的统一安排,区扫黑办将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对全区城乡黑恶势力和治安乱象进行重点整治,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为此,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踊跃检举揭发以下10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一、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破坏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秩序的。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
二、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仓储物流、生产经营场所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故意毁坏、盗抢公私财物,以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手段,非法垄断建设工地、施工小区沙石等建材供应的。
三、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看管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雇请和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垄断市场,破坏生产、抢占工地、强揽工程、暴力拆迁、强行收取“地盘费”“ 管理费”“保护费”的。
五、在街头、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人群密集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上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和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
六、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歌厅、舞厅、洗浴、发廊、棋牌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及住宅小区开设赌场、容留和强迫妇女卖淫涉毒的。
七、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和“地下钱庄”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 “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
八、煽动村民闹事闹访缠访、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
九、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境外黑社会入境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
十、包庇或者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公民发现或知悉的涉黑涉恶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并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举报电话:81667000
举报邮箱:ylzzb2012@126.com
信件地址:阎良区扫黑办(文化西路西安银行五楼)
公安阎良分局扫黑办(延安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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