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阎良区北屯街道李桥村支部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7月9日至8月30日,区委第十二届巡察组对李桥村党支部开展了巡察。11月12日,区委第十二届巡察组向李桥村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经过6个月集中整改,已完成28个问题整改,未完成1个,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李桥村党支部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李桥村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其融入日常工作、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队伍建设全过程。
成立以党支部书记杨广义为组长,王育刚为副组长,徐峰、芦军政、魏晶等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村党支部,形成“书记总抓、全员参与”的整改格局。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根源。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推动整改任务落地。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照整改任务分解表认领责任,逐项明确目标、措施、时限,签字背书压实责任。
(二)李桥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党支部书记杨广义作为第一责任人,领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党建工作提升等重点难点任务,牵头协调解决道路修复、资金监管等关键问题。定期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党纪党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绩观教育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财务规范等学习培训。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依规处置,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三)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总体成效
巡察整改中,共通报批评2人。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
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李桥村财务管理制度》《李桥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李桥村“三资”管理制度》3项制度,完善村务公开、“三资”监管、财务规范等流程,形成“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通过巡察整改,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发展,通过高枝换头完成400亩新品种酥梨品种更新,民生服务不断优化,举办各类文化、娱乐等活动6场,接待游客20000余人次,完成邱家组出村路300米硬化拓宽、晾晒广场1500平方米硬化改造、8套健身器材安装,基本完成东来组至复兴组道路拓宽硬化1800米,西魏组污水蓄水池改造,杨北组、聚合组积水项目。党组织战斗力明显增强,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积极性提升,群众满意度较整改前明显提高。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理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方面
1.关于“学习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2026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5次,党小组会5次,书记、包村领导讲党课2次,主题党日活动5次,老弱党员坚持每月上门送学一次,送学率达到100%。流动党员微信群推送学习资料每周一次,累计20次,会议记录及资料归档完善。
2.关于“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政策文件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周例会等制度,第一时间开展理论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政策文件,及时领会文件要求,结合村组实际,形成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扎实做好各项落实工作。
3.关于“学习效果不理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村级议事协商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和交流研讨,邀请街办包村领导讲党课2次,两委全体人员参加街办集中培训一次,确保“两委”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入脑入心,并结合村组实际开展交流研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
(二)落实区委和街道中心工作有差距方面
4.关于“人居环境整治长效保持不好”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村干部、网格员包组、小组组长三级网格管理机制,针对辖区农业生产废弃物多建立集中收集点,并落实专人监管、按需清运,避免堆积外溢,通过网格化闭环管理和动态运维,切实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5.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村干部—网格员—村民小组组长”三级网格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全面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并配合闭环处置。针对婚丧嫁娶等重点场景,组织上门签订禁燃禁放承诺书,提前介入、源头管控。同时,综合运用短视频、村广播、流动喇叭、入户讲解等形式,高频次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6.关于“‘三资’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土地承包费收缴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逐户上门告知、下达书面催缴通知,确保流程规范、手续完备。目前,已有一户完成租金全额收缴,剩余两户正在依法启动合同终止程序,并将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追究其违约责任,切实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
7.关于“开展保护野生鸟类专项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鸟类保护“村干部-网格员-村民小组组长”的网格责任体系及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召开工作会议,做好政策宣传,巡查排查等工作。二是举一反三,在专项工作开展过程中落实日报制度,每天开展巡查,引导群众主动参与。
(三)支柱产业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方面
8.关于“村集体带动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村集体带动作用,依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额注资成立陕西聚甘源酥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行公司化运营管理,明确权责、规范运作,有效提升集体经济市场化水平。二是择优选聘职业经理人负责日常经营,引入专业管理理念,并同步推进产品包装、品牌形象及文创设计的系统升级,增强产品附加值与市场竞争力,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9.关于“销售模式单一”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6年通过制作微信视频宣传酥梨5次,计划在9月酥梨成熟季节组织本辖区流量较大的网红进行直播宣传。提高李桥村酥梨的知名度。
10.关于“宣传推广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持续开展线上宣传,2026年3月底,通过推送梨花观赏信息和酥梨产品内容,吸引参观梨花的游客达2万人次,有效带动了乡村旅游人气。二是围绕酥梨品牌制作并发布微信宣传视频共5次,进一步扩大了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为后续果品销售奠定了良好基础。
11.关于“品种结构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高枝换头”和“伐老建新”等技术手段,积极推进老旧果园改造升级,优化果树品种结构。截至2026年6月,已顺利完成新品种更新换代400余亩,主要引进了酥脆和秋月等优质早熟品种,进一步提升了果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后期丰产增收、壮大特色林果产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12.关于“技术及专业人才短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员的技术骨干刘宗维同志作用,每季度定期组织果农开展不少于2次专题培训,紧密围绕品种更新、病虫害绿色防控、科学施肥及节水灌溉等关键环节,采取理论授课与现场示范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升果园标准化管理水平,为果品提质增效、丰产增收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13.关于“产业融合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6年3月底,紧扣花期关键节点,依托微信平台持续开展线上宣传推广,通过推送梨花观赏信息、制作发布酥梨主题微信视频5次,有效吸引游客2万人次前来观光打卡,显著带动了春季乡村旅游人气。针对产业融合度不高、农文旅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下一步将着力突破“花期短、客流集中”的瓶颈,围绕酥梨文化内涵,探索“春赏花、秋采摘”的引流模式,并将宣传推广从单纯赏花向品牌塑造、文化体验延伸,切实提升产业综合效益和游客重访率。
(四)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方面
14.关于“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6年5月,多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取得阶段性进展:邱家组出村路已修建完成,聚合组村口积水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杨北组污水管道修复工程完工,西魏组污水蓄水池建设竣工;同时,东来组至同心组、杨庄组至复兴组的出村路硬化及排水工程也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收尾工作。这些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村民出行条件和排水排污能力,进一步提升了村庄人居环境,
15.关于“惠农惠民工作不细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深入学习惠农惠民政策,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对补贴发放表实行多轮次重复审核,严格把关数据准确性和对象精准性,确保流程规范、公开透明。截至2026年5月,各项惠民补贴发放均未出现任何差错或遗漏,有效保障了群众切身利益,提升了政策落实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16.关于“惠民设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村级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完善《村幸福院使用管理制度》,统一印制《幸福院设施使用及活动记录表》,实现日常使用有章可循、活动开展有据可查。同时,组织专人对村内活动广场的运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逐一登记损坏部位及程度,建立问题台账;并安排网格员每月定期巡查设施完好情况,及时发现并上报安全隐患,确保器材正常运转,切实保障群众文体活动安全。
(五)村两委班子履职能力不足方面
17.关于“头雁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额注资成立的陕西聚甘源酥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搭建集体经济市场化运营新平台。二是聚焦产品提档升级,系统推进包装设计优化、包装模式创新及文创产品开发,充分挖掘本地文化元素,打造特色品牌形象,切实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18.关于“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召开议事协商会议5次,严格按照程序从参会村民代表中随机推选2名监督员,全程列席会议,重点监督村党组织书记是否存在先行表态、干预其他代表自主表达意见等行为。会议结束后,由监督员如实填写《民主决策监督记录表》,详细记录会议议程、发言情况及监督意见,经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统一归档留存,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保障村民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提升村级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19.关于“推进移风易俗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充分发挥红白喜事理事会作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和操办标准,对酒席桌数、菜品档次、烟酒规格等进行事前引导和全程监督10次,引导村民自觉摒弃攀比浪费陋习。理事会成员主动上门服务,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切实减轻群众人情负担,营造节俭文明、健康向上的乡村新风尚,不断提升基层治理和乡风文明水平。
20.关于“安全隐患解决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辖区内排水及道路硬化工程,建立“排查—整改—验收—回头看”的闭环管理机制。对排查出的2个隐患问题,明确具体责任人全程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并限期完成治理;整改结束后组织专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21.关于“矛盾纠纷调解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依托“网格”治理机制,推动村“两委”成员定期分片入户、下沉一线,组织网格员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今年上半年,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起,有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
(六)党建工作质量不高方面
22.关于“党员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6年换届选举中,注重优化村级班子结构,积极吸纳一名本科学历、政治素质好、热心农村工作的大学生进入村“两委”班子,担任支委会委员及村委会妇女委员,为基层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和知识化力量。
23.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李桥村党员179名,老弱党员40名,在外流动党员32名,剩余年轻党员在本地打工。为提升党员参会率,会议时间优先选择节假日,采取支委包片形式,提前发布通知,确保全体党员知晓;搭建线上参会平台,保障外出党员参会渠道畅通。
24.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完善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建立台账,每月定期提醒并公示收缴情况,确保程序规范、透明公开。截至2026年6月,全村党费收缴实现无遗漏、无拖延,切实提升了缴纳的规范性和及时性,进一步强化了党员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25.关于“党员管理未全覆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健全流动党员信息台账,详细登记流动地点、从业状况、联系方式等核心信息,并实行动态更新、定期摸底,确保组织对流动党员“去向清、情况明”。二是坚持上门送学制度,每次送学比例均达100%,实现党员教育管理全覆盖,确保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学习不掉队”,切实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党员归属感。
26.关于“对党员监督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充分发挥“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解读活动,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根源,引导广大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提升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方面
27.关于“凭证附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定并完善凭证附件清单,逐项明确各类收支业务所需附件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确保每笔交易的附件完整、合规、可追溯。
28.关于“支出内容不准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规范慰问品的采购和发放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在慰问品发放过程中,实行领用人、管理员共同签字确认制度,确保票据与实际物品、台账与账目完全一致,做到可核查、可追溯,有效堵塞管理漏洞,确保每一份慰问品公开透明、精准发放到位。
29.关于“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财务人员赴街道办开展业务学习交流,主动对标先进、补齐短板,强化了财务规范意识,有效提升了财务人员业务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为持续提高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对细化时间节点,由责任领导牵头,持续推进。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是深化制度落地执行。对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宣传培训,确保党员干部熟练掌握、严格执行。建立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将执行效果纳入干部考核,提升治理效能。
三是强化成果转化运用。把巡察整改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加强党组织建设,锻造过硬干部队伍,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李桥村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3379502888;电子邮箱:764040771@qq.com。
中共西安市阎良区北屯街道李桥村支部委员会
202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