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阎良区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7-13     来源: 【打印】【关闭】

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3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阎良区民政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7月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阎良区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会后,局党委立即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推进会等10余次,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剖析,明确整改方向。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细化117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二)狠抓整改落实,强化跟踪问效。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复盘”工作机制,每周例会专题调度整改进度,每月通报落实情况,每季度开展成效复盘。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定期督导检查。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机构设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殡葬用地手续办理等17项重点难点整改任务,全程跟踪督办,及时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紧密结合,围绕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养老服务、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试行)》《阎良区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办法》《阎良区社会捐赠规范管理指导意见》等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靠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的工作格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49次,不断强化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阎良区民政局党委制定实施的117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117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局党委召开党委会议时,切实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项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文章等,带头学习领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第一项议题结束后,再开展其他议题、事项集体研究。二是加强会议纪要整理存档工作。每次局党委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好会议纪要并存档保留,坚决杜绝久拖不存、久拖后补现象。截至目前,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52次。

(2)关于“学习内容不全面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认识,通过专题研讨扭转将交流研讨视为“软任务”的观念,班子成员带头谈体会、促碰撞,营造深入探究氛围。二是全面梳理形成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且紧扣民政实际的核心学习要点清单。三是制定年度“第一议题”动态学习计划,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民政领域重要政策与实践等内容纳入学习范畴,建立根据最新精神和实际需求灵活调整补充的机制。四是固化研讨环节,明确每次学习至少安排1名班子成员重点发言,深化内容剖析,促进学用结合,切实提升学习质量。截至目前,已累计研讨发言53人次。

(3)关于“学习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示范引领。班子成员带头领学重点理论文献、交流心得,充分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二是细化学习计划。制定年度学习方案,将“两个确立”“四个全面”等核心内容分解至季度、月度,明确学习重点与目标。三是创新学习方式。采用“线上+线下”模式,依托学习平台开展自学,结合集中授课、专题研讨深化理解,每季度组织业务培训解读新政策。四是建立评估机制。严格执行季度学习复盘制度,及时总结成效、优化计划,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4)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负责人牵头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并建立月度督查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全面开展“回头看”,对照局党委实施方案逐项排查,针对发现的缺项漏项组织专题补课,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无遗漏。三是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加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组织专题学习49次,梳理问题60个,推动学查改一体落实,从思想源头夯实理论根基。

2.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5)关于“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应单独设立机构”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民政局党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整改责任和推进举措。会后严格按程序梳理完善申报材料,已正式向区委编办提交增设机构和增加编制的申请。目前正在主动对接、积极沟通,持续跟进审批进度,全力推动单独设立机构尽快落地,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6)关于“荆山公益墓园管理所未按管办分离要求与区殡葬管理所分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区民政局党委会研究,2025年3月14日,区民政局党委印发了《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阎民发〔2025〕25号),将殡葬行政管理职能划转至局社会事务科,殡葬所承担殡仪馆、公益性公墓运营管理职责,实现了管办分离。二是业务范围变更后,2025年11月4日,区殡葬管理所重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打折扣

(7)关于“市级重点项目没有全面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托育服务项目已全面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营,有效满足辖区群众就近托育服务需求。依托西安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安排专人负责,常态化更新项目建设进度与运营管理数据,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坚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排查解决运营中的困难问题;建立健全社区嵌入式服务运营评估及反馈机制,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与规范化水平。

(8)关于“重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专班推进+倒排工期+责任到人”工作机制,主动对接资规、发改、住建等部门,实行日跟进、周调度。目前,地质灾害评估、考古勘探等专项审查全部完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及资金缴清等前置工作已办结,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可研批复办理进入冲刺阶段,计划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突破。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的问题

(9)关于“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定期组织人员对辖区养老机构开展实地安全检查,督促问题整改。二是将养老机构的安全工作作为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要内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三是积极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截至目前,新华路、新兴、关山、武屯4家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通过消防审验。

(10)关于“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网络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人员网络安全教育,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同时使用强口令登录系统。二是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由市民政局开发建设,区民政局于2024年6月已停止使用,网络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由市级统一监管,区级配合做好安全风险防范。三是落实操作人员每月更换登录密码,每季度开展核对工作人员安全培训一次,明确系统操作规范及责任追究机制。

(11)关于“保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保密教育培训,2025年7月以来共计召开6次保密知识会议,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保密法规,通报我市微信泄密案件典型案例,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同时,积极组织干部通过“保密观”微信公众号开展常态化自学,并将保密教育作为新入职干部培训必修内容,在入职培训结束时组织闭卷考试,成绩纳入培训考核。二是严格落实技术防护措施,完成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计算机的物理隔离,部署必要的监控手段,从技术上防范泄密风险。三是定期开展涉密U盘使用情况检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是主动对接上级,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项保密安全培训活动,及时学习掌握最新要求与工作方法。近期,分别组织分管领导及保密工作负责人和新任职领导干部参加了西安市“国家安全大讲堂”线下送学活动和保密培训考试,进一步开阔视野,提升专业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2)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细化分解为25项具体任务。二是严格执行每半年专题研究制度,今年以来已召开17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班子成员针对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形成针对性工作部署。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三级审核机制,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对内容空泛、问题剖析不深的报告坚决退回重写,有效杜绝了内容雷同现象。

(13)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工作细则》,明确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规范谈话内容和记录要求,将“软任务”转化为“硬指标”,截至目前,已完成谈话16人次,实现分管领域全覆盖。二是紧扣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民政核心业务廉政风险点,以半年为固定周期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同时在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召开全体干部大会的形式,传达上级工作要求、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将廉政提醒融入节点警示教育,强化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建立廉政谈话问责机制,将谈话计划落实、谈话记录规范、节点廉政提醒开展等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地落细。

(14)关于“干部作风还存在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常态化作风巡查机制,对资金拨付、补贴发放等重点环节开展日常监督。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理论学习,先后两次召开会议,选取民政系统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精神,强化干部队伍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完善作风问题台账管理,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6.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5)关于“近年来,派驻纪检组未参加区民政局党委重要会议以及研究谋划推动重要工作,未对机关干部开展党规党纪宣讲及反面案例警示教育”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与派驻纪检组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明确党委重要会议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前邀请纪检组参加。今年以来已邀请纪检组列席局党委会等重要会议4次,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完善事前报备机制,在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制定前主动征求纪检组意见,充分发挥纪检组“事前监督、事中参与”的作用。

7.关于为民服务质量仍需提升的问题

(16)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列出时间表。目前全区8家机构中,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3家。星级评定工作一年一申报,鉴于评价指标涵盖硬件建设、设施配备、制度建设、服务质量、机构入住率、各领域安全等综合性内容实际,计划2026年、2027年分别创建三星级养老机构1家,达到三星级以上机构占比达60%任务要求。二是积极组织申报。2026年,积极组织新兴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北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关山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北屯善果养老照料中心4家机构申报三星级养老机构,目前待市民政局最终予以认定。三是认真查漏补缺。积极督促辖区养老机构对照《西安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实施细则》提升硬件配备、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安全责任等查漏补缺,为成功创建工作打定基础。

(17)关于“养老服务设施使用率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对符合条件的52家养老服务设施积极申报运营(建设)补贴,目前待市民政局最终予以确认。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及时拨付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奖励资金。三是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立足长远谋发展,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着力改善机构内部居住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展示品牌亮点,借助重大节日积极开展宣传推介,并通过举行“公众开放日”“免费入住体验”等活动消除老年人及其家属的入住顾虑、增强品牌吸引力,不断提高机构入住率。四是全面梳理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现状,摸清底数,建好台账,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服务对象、明晰服务内容、指出运营方式方法、实行分类管理,指导开展服务,并定期开展实地检查。

(18)关于“农村互助幸福院大量闲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5年组织辖区农村互助幸福院积极开展运营补助申报工作,目前待市民政局最终予以确认。二是协调财政部门,拨付7家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助资金。三是建立农村互助幸福院信息台账,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服务的通知》,指导开展服务,并定期开展实地检查。目前,我区大部分幸福院能坚持开门服务,但结合农村实际及农村老人需求,基本能提供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服务,助餐、助洁、助浴、康复理疗、政策咨询等功能未能真正有效发挥。四是北屯街道办已在桥东村村委会阵地另选场地设置幸福院。

(19)关于“执法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动对接区司法局,2025年我局有4名正式在编干部已通过执法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2026年,按照区司法局统一部署已于6月下旬组织正式在编干部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与资格认定考试,有序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20)关于“社会救助领域申请、审核、审批机制还不完善,低保户更新不及时等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西安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第四十九条低收入人口实行动态管理。街道办事处每年对低收入人口开展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核查一次,根据救助条件及时纳入、退出低收入人口,实行动态更新。二是积极宣传低收入人口相关政策,要求低收入人口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以及家庭人口状况发生变化的主动报告;街办定期进行核查,做到分类施保同步调整,超过3个月未主动报告的,一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动态调整。三是完善社会救助领域机制,目前已修订社会救助领域工作流程,明确了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时限,待向各街道办事处征求意见后正式下发并执行。四是通过入户核查及信息比对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领取的救助资金及时追缴。

8.关于殡葬服务质量亟待提升的问题

(21)关于“荆山墓园现有容量接近饱和”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积极推进阎良区城市公益性公墓(荆山公益墓园)规划用地相关工作,目前该项目96.12亩建设用地已正式纳入《西安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为项目后续报批、建设实施奠定了坚实规划基础,有效补齐辖区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短板,更好满足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

9.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22)关于“巡察发现区民政局党委存在项目资金付款不及时、白条入账、支出凭证附件和内容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从制度源头规范财务管理,强化内控风险防范,对《西安市阎良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健全财务内控长效机制,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提升民政系统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

10.关于党建工作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

(2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所属党支部,重点对第二党支部开展组织评估,结合其党员构成和工作实际,按程序予以优化合并。对原有支部和党员进行整合,调整后全局设3个党支部,其中第二党支部配备书记1名、党员5名,已符合正常工作要求。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排查各党支部党员数量变化情况,确保支部设置与党员分布相匹配。三是完善工作衔接流程,加强党员流动信息共享,确保组织调整与党员管理同步推进。会后各支部及时召开大会宣布相关通知,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

(24)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专题培训,对党务干部开展《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专项学习,重点强化对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的掌握,培训覆盖率达100%。二是对近期发展的1名党员档案进行全面复核,严格按照规定补充完善了相关材料。

(25)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党费收缴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缴费提醒、金额核对、差额补交、违规处理等各环节要求,安排专人定期提醒党员按期交纳党费。二是及时追缴补交。少缴党费现已全部补交到位。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党务干部专题学习党费收缴政策,熟练掌握党费计算标准和交纳要求。四是建立核查机制。定期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党费收缴准确规范。

(26)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批评和自我批评发言规范》,明确要求批评意见必须直指问题本质,禁止使用“建议”“希望”等模糊表述,严格采用“你存在…问题,具体表现为…”的规范句式,并需附1—2个具体事例,确保批评意见有事例支撑、有针对性。二是强化会议主持人的把关责任,要求主持人会前认真审阅问题清单,会中对避重就轻、辣味不足的发言及时提醒纠正。三是建立批评意见审核机制,会前由党组织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的批评提纲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修改完善,确保批评意见“见人见事见思想”。

1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还比较薄弱的问题

(2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多次对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为殡葬管理所、养老服务中心分别增加事业编制3名,下属4个事业单位编制共26名,在职实有23名,缺编由6人减至3人;根据干部专业特长和工作经历调整部分内设机构及岗位,8名干部涉及变动,有效缓解了一人多岗的压力。建立街办民政工作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季度组织业务培训,重点提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核心业务能力。

(28)关于“干部作风存在‘慵懒散漫虚粗’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宗旨意识教育方面,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修订《内部管理规定》,细化行为规范,在服务大厅设置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实处理。开展作风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累计组织集中学习26次、专题研讨6次,重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开展学习;组织民政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19次,各科室参加省市区业务培训讲座、组织街道民政干部培训共43场次,干部服务能力和工作效能得到全面提升。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12.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9)关于“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联动调整机制,制定党组织设置动态调整细则,明确在业务调整或党员流动达到一定规模时自动启动党组织设置评估程序。二是深入开展调研摸底,组织专项工作组对下属党支部工作衔接、组织运行等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制定基层党支部优化调整方案。三是实施组织优化整合,根据调研结果对设置不合理的党支部进行合并和调整,使支部设置更加贴合业务工作实际。2025年4月及2026年5月先后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调整方案,对原有支部和党员进行整合,调整后全局设3个党支部,其中第二党支部配备书记1名、共有党员5名,已符合正常工作要求。会后三个党支部已及时召开各党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及支部优化调整相关部署,宣布新的支部设置、党员划转安排及支部书记任职决定,规范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成员,明确委员分工,组织党员围绕支部后续工作开展讨论、凝聚共识,同步更新党员信息台账,理顺组织关系,确保支部工作平稳过渡、有序衔接,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实际行动。

(30)关于“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主体责任认识,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党委班子成员“既抓业务又抓党风廉政”的双重职责。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建立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排查机制,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三是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建立专门台账管理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分类处置、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四是强化廉政教育,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案例剖析、廉政党课等形式,切实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升政治引领能力。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规范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做到党委会逢会必学、常态落实。持续完善年度学习计划和动态学习机制,紧扣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殡葬管理等民政主业深化专题研讨,推动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压实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细化完善党委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在重要节点及时提醒纠偏。主动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对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整治“慵懒散漫虚粗”等问题,健全作风巡查和问责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建引领,不断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组织生活等各项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民政干部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优化人员配置和岗位交流,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全面梳理完善民政各项制度规定,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

(四)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抓好民生保障服务。紧盯巡察反馈突出问题,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加快推进殡仪服务中心、公益性公墓等重点项目建设运营,全面落实殡葬“管办分离”要求,依法依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养老机构星级创建力度,提升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水平和使用率,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服务。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动态管理机制,精准认定、精准救助、动态更新,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救助资金问题。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管理、民政执法等工作,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健全长效常态工作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深化改革、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加快推进,确保按期清零见底。健全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闭环式落实机制,对上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民生服务事项全程跟踪问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整改中的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持续提升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6202509;电子邮箱:ylqmzj2024@163.com。

 

 

中共西安市阎良区民政局委员会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