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委巡察组向第三轮巡察对象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8-08-10     来源: 阎良纪检监察网 【打印】【关闭】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阎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启动十一届阎良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共派出2个巡察组,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区人社局党委和区卫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8月10日,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4月22日,对区人社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党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够严格,应由党委会研究的工作在局务会上研究。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在“肃清魏民洲流毒影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警示教育活动中,个别党支部书记未讲廉政教育课。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对基层党建指导力度不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不严格,个别支部 “三会一课”活动次数不够,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个别党员对照检查材料有雷同现象。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个别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对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廉政工作抓得不够。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督管理不严,存在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问题。

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4月22日,对区卫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四个意识”树立不够牢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存在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局党委会现象。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在“抓党建、促发展”上缺乏有效载体,党建主题活动开展不够经常;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不认真,思想交锋不够、“辣味”不足,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支部执行党员发展程序不严格,党员发展会议记录不齐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动真碰硬勇气,廉政风险防控存在盲区;纠正“四风”不彻底,个别干部作风不实,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

区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要求在两个月内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巡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区委巡察组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