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纪委监委紧扣纪检监察规范化标准和要求,聚焦自身短板弱项,突出重点整改提升,以规范化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突出问题,细化落实措施。成立推进工作规范化运行专班,明晰工作职责,针对10个方面工作认真开展自查,梳理问题26个,细化整改落实措施80条,逐条定实责任、定准时限,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措施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建立“周提醒督办”机制,每周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办销号,督促倒排工期、扎实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运行。坚持守正创新,以制度形式固化规范运行,编发《阎良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共收录制度机制18项,其中新建《班子成员领导组织协调案件查处工作办法》等制度机制5项,修订《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机制7项,继续使用《回访教育工作指引》《问责类案件审核把关办法(试行)》等原有制度6项,以制度促规范、以机制促治理,推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转化融合。
优化机制,提升案件质量。推行案件查办常委负责制,进一步提升管理“规格”,明确协管常委对案件办理负总责,由其对线索处置、拟立案、案件定性、措施使用等事项全程审核把关,确保办理程序依规依法。完善《阎良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规范常用文书格式95项;制定《审查调查十五项措施审批权限一览表》,明确不同级别干部使用各类措施的审批权限。建立案件形式审核“四个一”闭环机制,对案件程序手续、证据运用等问题,实行“一案一审核、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建议”,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开设纪检课堂,提升综合素养。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半小时微课堂”常态化全员培训机制,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纪法规为主要内容,“小切口”分解课题,常委带头首讲、干部每天轮流,解读政策法规、交流经验体会、解答实践困惑,有效弥补纪检监察干部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营造“互教互学、以讲促学、以学促干”的浓厚氛围,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双提升”,久久为功锻造学习型、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