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阎良区纪委监委认真践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办案要求,严把案件审核、处分执行、回访教育“三道关口”,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严把案件审核关。实行“街案区审”,对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立案审查调查需要追究党政纪处分的案件进行协助审理,严格形式审核及审理把关。持续开展案件质量评审,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5个方面逐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坚持“一案一讲解,一案一培训”,2020年以来,对70余件机关自办、协审及报批案件进行点评,提出审核意见,将案件业务指导工作充分融入案件办理中,着力提升整体办案质效。
严把处分执行关。开展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相关规定的专项培训,将《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等散见于相关党纪法规中关于处分执行的规定进行集中讲解,夯实处分执行基础。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对已审结案件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逐卷审阅,规范完善资料,确保案件质量和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同时联系相关单位,了解受处分人在处分影响期内是否有违规评优评先、违规提拔使用;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以上处分的,是否按规定办理职务、工资、工作及其他有关待遇等变更手续等情况,坚决防止处分执行“打白条”问题。
严把回访教育关。认真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常态化开展受处分人员教育回访工作,将谈心谈话与侧面了解、政策解释与思想教育、思想转化与作风转变等相结合,积极了解受处分人员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及现实表现,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等,保障受处分人员正当权益,帮助受处分人员打开心结、放下包袱、重拾信心,让纪律处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2020年以来,阎良区已有13名受处分干部在影响期满后,因工作表现突出得到了提拔或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