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阎良区凤凰路街道纪工委制定印发《凤凰路街道机关公职人员和基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严禁”》,要求辖区内全体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以节俭、廉洁为原则,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社会风气不断好转。
明确标准,有规可依。“十严禁”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宴请规模、人员范围、监督责任做了严格要求:一是限定了宴请规模。根据城市社区、城中村区域特点,规定酒席桌数上限;严禁通过分批次、多地点等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摆酒席。二是明确了人员范围。严禁机关公职人员在操办本人和子女婚庆活动时,向全体人员逐一打招呼、发请柬和喜包。在操办婚丧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时,不得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三是厘清了监督责任。按照党组织管理权限,分别由街道纪工委、村(社区)监委会、非公经济组织党支部抓好相关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
强化教育,破旧立新。为切实推动“十严禁”入脑入心,让制度约束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凤凰路街道通过组织召开班子专题会议、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等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动员,重申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酒席借机敛财的有关规定,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主动转变观念,干部带头、身体力行,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移风易俗,积极营造文明、健康、节俭的良好社会氛围。
从严查处,令出惟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由村(居)监会收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民情信息,核实情况后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方便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严格的执纪问责确保制度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