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工)委、党组,直属总支、支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企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正之风部署要求,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狠刹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礼不正之风和作风纪律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
二、检查内容
1.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不正之风的措施及成效;
2.严重违规行政执法问题自查自纠情况;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纪律情况(考勤制度建立及执行、干部在岗状态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接收受理等);
4.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办理情况。
三、检查方式
以明察暗访、实地检查为主,听取汇报为辅。
四、分组方案
此项监督检查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分别由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局副局长带队,区纪委委员、机关各室主任和部分干部参加。具体分组情况附后。
五、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作风纪律和反腐倡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将日常工作与完善制度相结合,以长效机制促作风转变、效能提升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要充分理解、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节前检查要覆盖所有单位。节前和节后要分别开展一次集中检查。
(二)各检查组要认真客观开展检查,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及时发现并指出存在问题,指导督促狠抓整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要做好记录,相关资料要汇总整理。节前和节后集中检查情况由各检查组分别于9月16日前和10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区纪委党风室,今后每月要将检查整顿情况于2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区纪委党风室,党风室负责汇总整理后按程序报告。重要或特殊情况按程序随时报告。
(三)各检查组与被检查单位之间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检查,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切实促进作风转变,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各检查组组长是本组监督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因对工作不重视、开展检查不深入、发现问题不整顿而导致被检查单位在作风纪律和反腐倡廉方面出现问题的,或在检查中违反有关纪律要求的,要根据实际追究相关检查组的责任。
中共西安市阎良区纪委办公室
2013年9月11日
附件:检查分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