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工)委、党组,直属总支、支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企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对作风纪律典型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市纪发〔2013〕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坚决避免出现类似现象。
中共西安市阎良区纪委
西安市阎良区监察局
2013年11月1日
关于对作风纪律典型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市纪委监察局 2013年10月21日)
国庆节前后,市纪委先后发出通知,重申作风纪律“十禁规定”,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吸取今年春节上班第一天部分窗口单位被媒体曝光的深刻教训。但是,国庆节上班之后,媒体记者不间断地进行暗访,发现部分区县、街办窗口服务单位,仍然存在作风纪律问题,并进行了曝光,影响十分恶劣。为此,市纪委监察局及时组织调查督导组,对媒体曝光问题开展调查督导,责令有关部门认真核查,严肃处理,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相关领导严格实施了责任追究。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10月8日晚,西安电视台《西安新闻》栏目曝光莲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玩手机、脱岗等问题。
经莲湖区纪委监察局核查,问题基本属实。10月8日下午3时10分左右,区民政局派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婚姻登记处主任马新国、区民政局派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张杨(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一起观看手机拍摄图片;区统计局派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李蓉(公益性岗位),在工作时间,因私事脱岗;区安监局派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李蓉(聘用人员),区食品药监局派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蒋波(公益性岗位),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担负领导责任的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李小军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区政务服务中心违纪人员马新国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违纪人员张杨、李蓉(区统计局派驻)、李蓉(区安监局派驻)、蒋波等4人,由所在单位予以辞退;责令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食品药监局主要领导作出检查,区纪委监察局对5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警示提醒谈话,责成5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其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督导谈话;对5个单位进行全区通报批评;责令5个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强化纪律观念,维护机关形象”为主题的机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
2、10月9日,《三秦都市报》A6版曝光未央区信访接待大厅工作人员上班打瞌睡等问题。
经查问题属实。10月8日下午,抽调的国土未央分局干部吴宏亮,在上班时间打瞌睡。
区纪委监察局作出严肃处理:责成区信访局对分管信访接待大厅的区信访局督察专员王小晖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成国土未央分局对吴宏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区信访局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对吴宏亮进行通报批评,吴宏亮在大会上作出检查,并将吴宏亮调离信访接待窗口;区监察局对区信访局局长段淑娟进行了约谈,责成区信访局加强管理,确保工作人员保持良好工作状态,积极主动为来访群众服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10月11日晚,西安电视台《西安新闻》栏目曝光新城区韩森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空岗和扎堆聊天、嗑瓜子问题。
经新城区纪委监察局核查,问题属实。空岗问题是由于该中心工作人员李西希串岗;扎堆聊天、嗑瓜子问题,是当天下午记者暗访时,咸东、新园、公园南路社区专干姚晓红、李嘉欣、徐淑萍到该中心计生窗口报送资料,在资料录入过程中,此3人与窗口工作人员杨品玲、李西希、董利娟、曹唯4人扎堆聊天、嗑瓜子。
新城区纪委监察局严肃作出处理:给予街道分管便民服务中心的副主任严小红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杨品玲、李西希、董利娟、曹唯4人行政警告处分;责令社区工作人员姚晓红、李嘉欣、徐淑萍3人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诫勉谈话;责成韩森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责成韩森寨街道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纪律集中整治活动。
4、10月12日晚,西安电视台《西安新闻》栏目曝光了长安区韦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有儿童使用办公电脑的问题。
经长安区纪委监察局核查,问题属实。10月12日下午4时左右,社事办副主任孟卫岗在机关五楼会议室参加会议,孩子在其办公室使用了办公电脑。
区纪委监察局作出严肃处理:对韦曲街办社事办副主任孟卫岗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肖建武、社事办工作人员平海涛进行诫勉谈话;对韦曲街办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责成韦曲街办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5、10月14日晚,西安电视台《西安新闻》栏目曝光了碑林区文艺路街道政务大厅工作人员串岗、QQ聊天、玩手机的问题。
经碑林区纪委核查,问题基本属实。10月14日下午4时左右,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王春英(公益性岗位)存在串岗、QQ聊天的问题;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李楠(公益性岗位)存在玩手机的问题。
碑林区纪委监察局严肃作出处理:对分管劳动保障所的文艺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志宝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成文艺路街道党工委对劳动保障所所长郭亚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文艺路街道办事处对主要当事人王春英、李楠解除劳动合同;对文艺路街道党工委书记闫丹杰、办事处主任王从兵、分管政务大厅的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专职副书记程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在街道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对文艺路街道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
6、9月30日,市纪委暗访检查未央区张家堡街道作风纪律,发现街道社会事务科边合营(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科陈俊(公益性岗位),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市纪委检查组及时将问题通报未央区纪委。未央区纪委责成街道党工委严肃作出处理:对担负领导责任的社会事务科科长任战武、劳动保障科副科长周虹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由街道纪工委进行警示谈话,将边合营、陈俊退回原招录单位;当天下午召开街道机关干部大会,通报情况,边合营和陈俊在会上作出检查;街道认真查找漏洞,明确相关制度要求,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开展机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
从以上暴露的问题看,我市个别单位对抓作风建设的长期性、改进作风的艰巨性、作风问题的反复性认识不足,对上级的规定要求执行不力,内部管理松懈,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对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麻木不仁、视而不见,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任其发展;少数干部职工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不牢,作风涣散、纪律松弛、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机关或单位职责意识不强,督促检查不及时,处理问题不到位,致使作风纪律问题反复发生,并被媒体曝光,严重损害了我市机关的整体形象。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对促进我市全面发展和和谐发展大局所起的关键性作用,要从事关全市发展的高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作风建设。要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工作分级管理责任制,班子“一把手”对本单位作风建设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实行“一岗双责”,负相应的分管领导责任。广大干部职工要切实转变观念,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扎实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努力健全相关制度,切实规范队伍管理。各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典型问题,严肃查处,严格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