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残疾人就业企业政策执行到位,杜绝税务干部失职渎职、不廉行为发生,区国税局组织监察室全程参与,加强执法监督。一是全程参与检查,落实监督责任。由税政科、监察室和税源管理部门人员组成残疾人就业企业政策执行情况联合检查组,开展了为期3天的联合检查,监察室履行“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落实监督责任。二是开展专项监督,确保政策落实。专门制作《阎良区国家税务局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审批事项廉政监督跟踪卡》,在检查过程中,监察室单独约见企业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了解在优惠政策审批过程中税务干部是否故意拖延、办事效率低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是否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三是进行廉政回访,防范廉政风险。在监督政策落实和检查工作的同时,与企业财务负责人进行座谈,针对其主管税务人员是否存在廉政问题及规范执法方面进行了廉政回访,进一步防范干部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