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的一线监督、联系协调作用,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近期,区法院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廉政监察员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对前一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部署。
会上结合区法院实际,向廉政监察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发挥好参谋和助手作用,积极协助部门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在抓好审判执行、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常态化学习教育、常态化警示提醒、常态化监督规范,使每一名干警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坚守纪律底线。二是切实抓好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在办案一线工作的优势,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当好廉洁司法的管理员和示范员、司法公信的清障员和护航员,将监督职能延伸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延伸到干警的日常生活中,真正使广大干警心中有戒、洁身自爱、修身立德,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三是切实抓好对各项廉政规定,制度的学习和执行落实,协助部门负责人尽快组织全体人员学习领会“两个实施办法”,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使违法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过问和插手案件处理的行为受到应有追究,坚决排除各类干扰,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