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五项措施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0-04-27     来源: 阎良区纪委监委 【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阎良区纪委监委全面启动实施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强化五项措施,助推《规则》深入基层、落地见效,促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领导,全面宣传。成立以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副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纪委常委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信访室,负责活动各项日常工作落实。制定印发《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的通知》,明确活动方案、阶段任务、工作要求,同时印发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对集中宣传活动阶段的任务再细化、再分解,切实做到宣传任务落实落细、责任到人,确保宣传活动覆盖无盲区。

强化统筹,广泛宣传。在委机关大厅电子屏设立“《规则》宣传学习专栏”,分期更新内容,滚动播放宣传。在阎良纪检监察网、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设专栏,设置政策法规、规则解读、宣传交流版块,公开《规则》及相关政策法规,定期更新政策解读,定期刊发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中的亮点、先进经验和理论阐释性文章,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强化措施,深化宣传。通过“五个一”活动(即搭建一个线上线下综合宣传平台、开展一次“四进”宣传活动、组织一次联合宣传行动、开展一次《规则》调研活动、组织一场《规则》宣讲专题讲座),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规则》,鼓励实名举报和打击诬告陷害并重,提高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和受理范围的知晓率,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如实举报,有效预防诬告陷害行为。

强化协调,联合宣传。积极协调区信访局、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工作,开展联合宣传行动。结合文化、法制、科普、农业下乡活动,将《规则》宣传工作融合其中,开展各种形式公益宣传、咨询答疑活动,积极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办理原则和程序,引导群众由“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依规依纪依法举报反映问题,切实减少纪外访、贴牌举报等现象,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强化督导,助推宣传。结合《规则》学习宣传贯彻开展督导调研工作,现场了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宣传工作部署、实名举报处理、诬告陷害问题梳理、来访接待场所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参照《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告知答复、问题线索交办督办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提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