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从即日起,阎良区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在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粮食存储环节亏库短量以及擅自动用、盗卖、超装等问题,销售出库环节虚假轮换、空进空出、虚报损耗、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问题。
2.国有粮食企业改制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落实,偏离主责主业,乱投资、乱担保,铺摊子、上项目,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落实,企业负责人贪腐等问题。
3.储备粮费用补贴拨付不及时、不足额和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粮食购销领域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4.在粮食经营活动中不公示(告知)粮食收购价格以及压级压价、短斤少两、食品安全违法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1.来电举报:029—86866729(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网络举报:登录shaanxi.12388.gov.cn/,先选择西安市再选择阎良区进行登录,或登录http://yanliang.qinfeng.gov.cn/,点击“我要举报”进行举报。
3.来访举报:西安市阎良区凤凰东路1号区纪委监委101室
4.来信举报:西安市阎良区凤凰东路1号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710089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反映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线索,西安市阎良区纪委监委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西安市阎良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安市阎良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