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西安市阎良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3-02     来源: 阎良纪检监察网 【打印】【关闭】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负责查办腐败案件有关工作。

3.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

4.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5.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6.负责全区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

7.负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计划、方案,汇总巡察工作情况;负责区委巡察组开展巡察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具体落实和督促办理;负责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

9.承办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纪委现有内设机构11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和案件审理室。

区纪委向全区各街道派出纪工委,向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7个纪检组,分别为:派驻区法院纪检组、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组、派驻第一纪检组、派驻第二纪检组、派驻第三纪检组、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和派驻区卫计局纪检组。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第一,坚持突出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严明纪律规矩,聚焦“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把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两面派”辨别出来、清理出去。全面肃清魏民洲等流毒影响,积极协助同级党组织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

第二,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以更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继续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着力补齐干部作风短板,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向善向上。

第三,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力保障航空城追赶超越。制定服务追赶超越保障措施,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到推动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全过程,贯穿到实施“十项赶超行动”全过程。巩固市场环境秩序整治成果,严查官商勾结、雁过拔毛等破坏市场秩序和投资环境的行为。积极运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大胆干事。

第四,强化纪律建设,坚持挺纪在前。组织开展好“警示教育月”活动,强化警示教育的政治性。着力在早发现、分类处置、用好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统筹把握等五个方面深化“四种形态”运用。切实强化日常监管,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三位一体”监督新模式,延伸监督触角,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

第五,持续加大惩腐力度,巩固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突出审查重点,紧盯“三类人”,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加大自办案件力度,确保审查安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第六,突出群众关切重点,强力整治“蝇贪”问题。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弄虚作假、作风漂浮、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行为。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等问题。扎实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以“三进三查”活动为抓手,把惩治“蝇贪”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村霸”“沙霸”专项整治、解决民生“九难”等问题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及“保护伞”,欺压百姓、强揽工程,教育领域有偿补课、乱收费,医疗领域收受红包、吃回扣等问题。坚持重点督办、提级快办,充分彰显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第七,织密监督网络,扎实落实“三个覆盖”。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主动融合、全面融合上下功夫,全面依法履行监察职能,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实现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利剑作用,深化政治巡察,加大对巡察问题整改督查问责力度,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深化派驻(派出)机构改革,探索赋予派驻(派出)机构监察职能,完善派驻(派出)机构单独考核办法和履职清单,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第八,强化压力传导,狠抓责任落实。完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清单和履职记实制度,加强对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实施细则》,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化区纪委对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

第九,加强自身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站稳立场,做到政治过硬,加强政治建设,坚守党性原则,做忠诚担当的“纪律战士”。提升能力,做到本领高强,开展“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本领。树好标杆,做到纪律严明,敢于刀刃向内,以零容忍态度解决好“灯下黑”问题,使纪检监察干部人人成为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三、部门综合预算单位构成

区纪委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预算为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42;实有人员42人,其中行政39人、事业3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

六、部门综合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绩效目标表。

七、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区纪委2018年收支预算5982589.5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933076.5元,主要原因为:一是新成立了区委巡察办,单位职能增加;二是单位实有人员总数较上年有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区纪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5982589.5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933076.5元,主要原因为:一是新成立了区委巡察办,单位职能增加;二是单位实有人员总数较上年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纪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5982589.5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933076.5元,主要原因为:一是新成立了区委巡察办,单位职能增加;二是单位实有人员总数较上年有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统发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日常人均办公经费和三公经费。

统发工资:2018年预算为4429084.5元,较上年增加448570.5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实有人员总数增加、工资和奖金等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8年预算为4200元,较上年无变化。

公用经费:2018年预算为377305元,较上年增加33786元,主要原因为实有人员总数增加、日常办公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中央巡视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2018年预算为722000元,较上年基本持平。

中央巡视:2018年预算巡察工作经费450000元,为2018年新增加预算项目,主要原因为2017年5月成立了区委巡察办(设在区纪委),需在预算中增加巡察工作经费以保障巡察工作正常开展。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和福利支出:2018年预算为4051444.5元,较上年增加411370.5元,主要原因为实有人员总数增加、工资和奖金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预算为754945元(不含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较上年增加70986元,主要原因为实有人员总数增加、日常办公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8年预算为4200元,较上年无变化。

2)项目支出: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72000元,较上年增加450720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5月成立了区委巡察办(设在区纪委),需在预算中增加巡察工作经费以保障巡察工作正常开展。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预算11970元,较上年增加1140元;培训费预算1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公经费”预算123804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38304元,较上年增长3648元,增长原因为单位实有人员总数增加;车辆运行费85500元,较上年无变化;无因公出国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行政运行经费预算4810589.5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482356.5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实有人员总数增加、工资和奖金增加、日常办公支出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