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掌握严肃换届纪律知识

    发布时间:2016-11-08     来源: 阎良纪检监察网 【打印】【关闭】

    1.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五个责任主体是什么?
    各级党委对换届风气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换届风气负总责;纪委书记承担监督责任,对本地换届纪律执纪负责;组织部长承担直接责任,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书记以及统战部长,按职责承担各自责任。
    2.什么是“一片一书”?
    “一片”即《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警示教育片;“一书”即《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
    3.习近平总书记对衡阳破坏选举案发出了“六个到哪去了”的质问是什么?
    这里面的共产党员到哪去了?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干部到哪去了?当地人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到哪去了?当地的纪委到哪去了?这些人的党纪国法观念到哪去了?这些人的良知到哪去了?
    4.“九严禁“纪律规定
    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四必看
    中组部要求,要把“一片一书”作为换届中进行政治纪律学习教育的必备教材。换届前,做到“四必看”,即:各大班子领导必看,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必看,负责换届工作机构人员必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看。
    6.四必谈
    换届开始,各级党委书记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开展谈心谈话,务必做到“四必谈”,即:与本级四套班子成员必谈、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必谈、与重点岗位干部必谈、与负责换届工作人员必谈,提醒督促干部带头严守换届纪律,教育干部保持健康心态,牢记岗位是“公器”,职责是重托,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以平常心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7.四必训
    中组部要求对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干部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人大、政协和纪委、统战部等有关方面参加换届工作的人员,换届考察组成员和新当选的“两代表一委员”进行培训。
    8.六核
    对换届提名人选进行“六核”,即:换届提名人选资格条件必核,职数配备情况必核,个人事项报告必核,群众举报反映必核,干部档案必核,纪检廉政鉴定必核。
    9.四个“凡提”
    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10.快速查核机制
    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门查核组,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