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出台《回访教育工作指引》着力深化监督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2-05-27     来源: 【打印】【关闭】

阎良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回访教育工作指引》,对回访教育作出全流程规范,着力提升回访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不断巩固和拓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效果。

明确职责任务,凝聚回访教育工作合力。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回访教育作为监督执纪的重要后续环节来抓,作为处理处分的再教育来办。建立健全由案件审理室综合协调、案件承办机构具体实施、组织宣传部宣传引导、其他部门通力配合的落实机制,扣紧责任链条,充分发挥回访教育工作让纪律处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促进“有错干部”转为“有为干部”的积极作用。

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回访教育规范开展。厘清回访教育工作包含的重要内容,将回访教育划分为准备、实施、结果运用、梳理总结等4个阶段,列举出确定回访对象、拟定回访任务、组建工作机构、确定主回访人、实施回访教育、提出评价意见、反馈工作情况、强化结果运用和梳理建档总结等10个步骤,明确全流程所涉及的具体工作及职责权限,确保回访教育工作程序化推进。

细化业务指导,增强回访教育可操作性。编制《回访教育工作方案参考模板》《回访教育谈话笔录参考模板》,细化《回访教育评价意见表》,统一回访教育工作资料格式。动态建立更新《回访教育工作台账》,列出每年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的“路线图”,实行一个案件承办部门一个台账,一个受处理处分对象一个回访教育档案,有力提升回访教育工作质效。

强化结果运用,提升回访教育工作实效。将结果运用作为工作重点,推进回访教育情况和评价结果作为受处理、处分人员恢复权利、提拔晋升的重要参考。对积极悔错改错,工作表现突出的回访对象,提醒相关党组织将其纳入正常考核评价范围,向组织人事部门作出选拔任用建议,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