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 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发布时间:2016-12-29     来源: 市纪委网站 【打印】【关闭】
    “尽管心理上有所准备,但面对区纪委领导真刀真枪地指出问题,还是会脸上发红、心里发怵。”因执纪审查不力,阎良区纪委主要领导对11名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后一名党组织负责人感慨地说。
    今年以来,阎良区纪委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在“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制定出台《阎良区党员干部约谈办法(暂行)》。《办法》共分五部分,主要包括总则、适用情形、适用程序、监督问责和附则,共1900余字。《办法》规定各级党组织承担实施约谈的主体责任,应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9种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约谈。约谈工作由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实施,按照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报告备案和整改落实4个步骤进行。《办法》还规定了上级党组织要对下级党组织实施约谈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实行工作报告制度。
    2016年,阎良区共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13名领导干部进行约谈,通过约谈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目前,“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监督执纪方式,在阎良区已渐成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