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措施作基础 纪律审查出成效

    发布时间:2016-10-27     来源: 阎良纪检监察网 【打印】【关闭】
    2016年以来,阎良区纪委积极研究探索,不断完善纪律审查工作监督机制,确保纪律审查工作依纪依法、不出纰漏。贯彻实施一系列措施,确保阎良区纪律审查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开展,无安全事故发生。1-9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问题线索72件;立案51件,同比增长183%;结案48件,党纪政纪处分48人,同比增长200%。
    一是出台纪律审查安全规定。出台《阎良区纪委监察局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规定》,规定由案管部门负责纪律审查安全监督检查,并就谈话取证的安全、“两规”期间的安全、外出调查取证期间的安全等进行了明确,同时,严明了保密纪律,明确了责任追究,对违反纪律审查安全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二是强化纪律审查工作研判。成立阎良区纪律审查研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纪律审查研判管理工作意见》,明确研判内容和工作流程,1-9月共召开研判会议13次,有效防止了线索流失和错判误判、大事化小、执纪偏轻等问题,纪律审查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三是全面规范纪律审查场地。建成标准化纪检监察专业谈话室,桌椅全部进行固定,对墙壁、门等相关设施进行软包处理,对窗户进行了改造并加设防护网,配备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监控系统,实现了纪律审查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固定关键证据的同时,规范办案人员行为,维护谈话对象权益,保障纪律审查安全。
    四是加大基层案件协审力度。出台《阎良区党政纪案件协助审理办法》,规定经全区各镇街、部门立案调查并需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案件,由办案单位及时提请区纪委案管审理室协助审理,协审内容包括证据鉴别使用、事实认定、程序把关等,促进科学定性量纪,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五是规范涉案款物处理流程。严格落实《阎良区纪检监察查办案件涉案款物处理流程》,对涉案款物的扣留、封存、移交、保管及处置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规范管理操作,有效提升涉案款物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法定性,今年来共收缴违纪资金200余万元,均按相关规定规范处置,未发生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