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阎良区纪委转发市纪委关于严肃查处和纠正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9     来源: 阎良纪检监察网 【打印】【关闭】

各党(工)委、党组,直属总支、支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企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市纪委《关于严肃查处和纠正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通知》(市纪发〔2013〕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加强我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个别单位及干部管理松懈、自我约束不严、服务态度较差、服务功能不强等问题,现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一系列指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亲自抓、带头管、负总责。要对媒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查处。二是强化监督,严格问责。以执法执纪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的工作纪律、精神状态、服务态度和制度执行等为重点,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整治,坚决杜绝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区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机关干部作风和“门难看、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进行严肃查处。三是统筹兼顾,推进工作。把深入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与推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把作风纪律要求贯穿于每个干部的言行之中,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之中,做到常抓不懈、长期坚持。

中共西安市阎良区纪委

2013年9月9日

关于严肃查处和纠正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通知

(市纪委    2013年8月27日)

  近日,媒体和网络等新闻单位对我市市级机关、区县、部门、单位作风问题进行了曝光,有些问题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媒体网络反映,个别区县和部门群众办事,多个办公室无人接待;有的区县和开发区服务窗口单位存在“关早开晚”、脱岗无人现象,群众办事难;个别基层领导干部公开举行升职宴会;有的基层领导干部作风粗暴等。还有媒体反映,有的机关干部不能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上网娱乐、玩手机、打游戏;有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精神状态不佳,服务态度不好;个别单位机关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公务宴请,等等。对媒体反映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在近期聚焦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也有发现,对这些问题正在进行调查处理。

  上述问题反映出我市部分区县、机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重视不够,对抓作风建设的长期性、改进作风的艰巨性认识不足,不良作风问题有回潮反弹现象。当前,在全市正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表现出的这些突出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高度重视。为此,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再次聚焦作风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对媒体反映及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进行严肃查处。现就有关问题强调如下:

  一、对媒体反映出的问题,要逐件调查核实。各级党委(党组)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查处。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掌握情况,主动开展调查工作,对反映问题要态度坚决,铁面执纪,不能大事化小,避实就虚,慢查轻处。对突出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从快从严处理,并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查处情况要上报市纪委。

  二、及时掌握舆情,主动应对处置。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媒体网络和社会反映出的有关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热点问题要及时掌握,快速反应,积极主动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对媒体反映属实的问题要闻过即改,正面回应;对反映有出入的问题要正本清源,第一时间澄清,减少负面影响。纪检监察机关要勇于担当,主动开展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妥善处置舆情反映。

  三、聚焦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当前,要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再次聚焦作风建设,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要突出抓好执法执纪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的工作纪律、精神状态、服务态度和制度执行等重点,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杜绝严重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四、坚决落实规定,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在问题查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近期下发的一系列规定和文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的配合,调查核实要及时准确,处理要迅速果断。对在查处中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的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要进行责任追究;对问题隐瞒掩饰、迁就护短、久拖不办、执纪不严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也要追究其责任。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一系列指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市委对改进工作作风的坚定决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让全市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