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讲政治,守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

    发布时间:2015-08-17     来源: 阎良纪检监察网 【打印】【关闭】

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很受启发,深受教育。下面,我结合审理工作实际,简要汇报个人学习体会。

一、  坚持党的信仰和信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五篇文章,通过认真学习和思考,觉得贯穿每篇文章的主线之一是“讲政治,守纪律”。比如第一篇《讲政治顾大局》,开篇就提到“纪律审查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再比如《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中谈到“要站在政治的高度认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向。”还比如《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中陈述“纪律审查工作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等,篇篇文章都谈到政治纪律。这些论断,都为我们指明了工作的方向,就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干任何工作要讲规矩,讲政治。

谈到讲政治,结合古人的一句话,“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我们共产党人强调对党忠诚,就必须做到心中有党,要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对党的忠诚实实在在地贯穿到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的全过程。要向上级基准看齐,坚定政治立场不动摇,始终坚持“不信谣,不传谣”,而且还要摆明自己的立场,同消极的,不实的言论,甚至反动的言论做斗争。规劝那些通过不同途径和方式传播“小道消息”的人,并阻止其行为。

二、坚决执行党的决策和决定

对于我们纪检监察工作,是下级纪委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的。比如法院的工作程序是“上级法院指导下级法院的工作”,直白明确,我们的工作程序是“领导”。同样,在《讲政治顾大局》文中提到“重程序是讲政治的具体表现。”我理解的程序有两个方面,一是审批请示的工作程序;二是严格的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审批请示程序就是一级对一级负责,要及时汇报,加强沟通,管纪律的更要守纪律、守规矩,把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讨论中,在辩论中,在深入沟通研究中解决好,不要一意孤行,先斩后奏,更不能搞倒逼、反管理。

三、严把案件审核关

审理案件工作在遵循“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下,我们始终要跟着上级的感觉走,认真领会上级的要求和工作思路,比如“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规范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再往前回忆、思考,把被调查人(也称被审查人)的“错误事实”改为“违纪事实”,“违纪事实见面材料”是说“违纪事实材料要跟被审查人见面”,而不是这个材料的名称就叫“违纪事实见面材料”。这些变化不仅仅是称谓上的改变,也不仅仅是对案件审理人员更加心细审理案卷材料的要求,而是突出了纪律审查的特点,就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这都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捋清了思路。

四、  探索新的工作机制

今后的案件审理工作,要积极探索查审双方相互支持配合的具体方法和措施,增强工作合力,要形成案件承办室和案件审理室都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的理念。进一步规范提前介入审理的工作程序,积极在调查方证据采集、法规适用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最后,我挺欣赏和认同一句话:当你在党旗下宣誓的那一刻起,就要放弃一些普通公民的权利。(作者:区纪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  刘 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