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常委马希良来阎调研城市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建立工作

    发布时间:2013-11-13     来源: 阎良纪检监察网 【打印】【关闭】

  


  11月12日,省纪委常委马希良带领由省纪委研究室和省民政厅有关同志组成的调研组来我区调研城市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建立情况,并召开关于在全省城市社区推行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征求意见座谈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吕新海,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高景及区纪委党风室工作人员和有关街道纪工委书记、社区主任、居监会主任、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吕新海就我区城市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建设情况向调研组做了详细汇报,区纪委监察局自今年4月开始,按照“分类指导、重点督导、全面铺开、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指导全区各城市社区开展建立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截至9月底,全区23个城市社区在全市率先全面建立起居民监督委员会,实现了城市居民自治监督工作全覆盖。
  建立城市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将作为省纪委新的3项制度之一在全省予以推广,马希良对阎良区建立城市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阎良区建立城市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的探索实践,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发展基层民主及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新要求,在纪检监察制度创新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为省纪委下一步在全省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典型案例。